智库观点 | 袁康:以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助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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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康: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随着我国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的加速发展,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面临着重大机遇与挑战。构建既体现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和技术双轮驱动优势,又回应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是数字经济
时代的必然选择
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内核的数字经济重塑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势态,也深刻影响着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行基础。在数字经济时代,经济社会活动的场景、模式和关系结构向数字空间不断迁移,信用信息碎片化、数据化和网络化的特征更加突出,依托传统理念和路径构建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局限日益凸显,有必要通过数字化转型与改造增强其适应性。同时,数字经济规模迅速增长,各类主体的参与程度不断加深,市场上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的现象屡见不鲜,冲击着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亟须数字化的社会信用体系予以规范和约束。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将促进数字经济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融合发展。一方面,体现数字经济特征的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能够实现信用信息采集的多维化、信用信息传递的平台化、信用产品供给的多元化、信用联合惩戒的精准化以及信用监管的智能化,进一步拓展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丰富信用管理的手段和范围;另一方面,回应数字经济需求的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能够以信用监管和信用治理支撑数字经济发展,有效解决数字经济模式下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有助于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经济生态。
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是
推动信用治理的强大助力
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功能在于借助信用评价机制对各类主体形成激励约束,从而实现经济社会有效治理。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转型可以充分激活传统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信用信息形成和归集的路径,优化信用评价机制的运行机理和适用场景,实现信用治理功能效用最大化。首先,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有助于交易辅助机制的实现。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转型能够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更加及时、高效、精准地生成、获取和流通,在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的同时减少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其次,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有助于智慧监管机制的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转型可以打破“数据孤岛”,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支持多部门协同监管,通过建立信用信息智能处理模型,基于信用分类和数字技术手段构建企业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处置风险,提升监管效能。最后,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有助于社会治理范式的优化。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转型可以拓展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来源和应用场景,将个人与组织的诚信水平与数字信用身份挂钩,强化信用约束,从而引导诚信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同时通过信用风险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量化潜在失信隐患及相关社会矛盾,使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成为社会矛盾源头化治理的重要工具。
如何实现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
一要以技术和数据为核心驱动。数字经济本质上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新兴数字技术为重要依托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其时代意义不局限于经济形态的变革,同时会对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治理模式产生革命性的衍生影响。
二要突破转型升级的现实障碍。传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中的渐进性和分散性,以及系统性等思维的不足,导致其数字化转型存在着明显的障碍和挑战。
三要树立科学的发展思路。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既涉及信用评价、数字技术应用和数据流动等方面的机制问题,也关系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治理和信用监管等方面的制度问题,必须运用系统思维科学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的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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